為營造有利青年創業環境,促進創業精神,創造經濟發展,協助取得創業經營所需資金。
符合下列條件者,得以負責人或事業體名義,擇一提出申貸 如事業體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,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
適用範圍 | 額度 |
貸款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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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所需準備金及開辦費用 | 貸款期限最長六年,含寬限期最長一年 | 貸款期限最長六年,含寬限期最長一年 |
週轉性支出 | 新臺幣四百萬元 | |
資本性支出 | 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|
1-廠房、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:貸款期限最長十五年,含寬限期最長三年 2-機器、設備及軟體:貸款期限最長七年,含寬限期最長二年 |